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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立峨眉國民中學110學年度第1-3次代理教師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甄選)

新竹縣立峨眉國民中學
110學年度第1-3次代理教師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甄選)
一、依據:
(一)國民教育法(總統105年6月1日華總一義字第10500050781號令修正公布)。
(二)教師法(總統103年6月18日華總一義字第10300093321號令修正公布)。
(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總統105年1月22日華總一義字第10500008941 號令修正公布)。
(四)師資培育法(總統103年6月4日華總一義字第10300085141號令修正公布)。
(五)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教育部104年7月3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40066889B號令修正發布)。
(六)高級中學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教育部109年6月28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063918B號令修正發布)。
(七)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教育部100年5月3日臺人(一)字第1000069257號函修正發布)。
(八)新竹縣政府教育處110年1月28日府教學字第1103710677號函及110年6月8日府教學字第1103714914號函。
二、甄選名額及聘期、待遇:
(一)甄選科目及缺額:
1.英語科代理教師正取1名。(合理員額編制缺,為預估缺額,若缺額原因消滅,缺額
自動消失,本次公告甄選自始無效,已錄取者不予到職,錄取人不得異議)
2.自然科代理教師正取1名。(實缺)
*以上科目備取若干名,依成績排序列冊候用,錄取者因故離職則遞補。
*總成績未達標準者,經教評會審查後得以從缺。
(二)聘任期間:經教評會審查通過後,聘期依縣府規定辦理。
(三)錄取者未於限期內完成報到者,取消其錄取資格,由備取者遞補之,並不得異議。
(四)任教地點:新竹縣立峨眉國民中學。
三、甄選資格: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2.未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33條或「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者(錄取後如發現,將無條件註銷錄取,經聘任者依規解聘)。
(二)教師資格:
1.具有國中合格教師證書且在有效期間者。
2.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四、甄選簡章公告:(一次公告,分次甄選)
甄選簡章及報名表件自110年7月8日(星期四)起公告於新竹縣教育研究發展暨網路中心及本校網站,不另行發售。
五、報名方式、連絡電話:
(一)報名方式:因疫情關係一律採線上報名。
(二)連絡電話:03-5800208#32人事管理員聞功沅小姐
六、報名表件:
(一)報名時應繳附下列表件(報名書表請事先填妥):
1.報名表(正本)
2.身分證正反面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凡持有國外學歷證明者,需繳驗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影本始得報名。
4.教師證或教育學分證明(無則免繳)
5.簡歷自傳(如附件二)
6.切結書(如附件三)
7.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如附件四)
(二)上列各項證件均請掃描正本,由本校留存。
七、報名及甄選時間與方式:
(一)報名日期:110年7月13日(二)下午16時前將報名表件(電子檔或掃描檔)以電子郵
件方式寄達以下信箱parkwen2001@yahoo.com.tw(因疫情關係一律採線上報名)。
(二) 甄選日期及時間
1.符合本簡章三-(二)第一款資格者(具有國中合格教師證書且在有效期間者):
甄選時間:110年7月15日(星期四)上午8:30前完成線上報到,9:30開始線上甄選。
2.符合本簡章三-(二)第一款或第二款資格者(具有國中合格教師證書且在有效期間者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甄選時間:110年7月16日(星期五) 上午8:30前完成線上報到,9:30開始線上甄選。
3.符合本簡章三-(二) 第一款、第二款或第三款資格者(具有國中合格教師證書且在有效期間者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甄選時間:110年7月19日(星期一)上午8:30前完成線上報到,9:30開始線上甄選。
4.上開第一款甄選如已錄取額滿,則不再辦理第二款以下人員之甄選;上開第二款甄選如已錄取額滿,則不再辦理第三款人員之甄選。
5.本校於報名日期結束後將開設「峨眉國中代理教師甄選Line群組」供應試者辦理報到,請留意加好友訊息並加入本群組以利辦理報到,報到後將另開Google Meet平台方式進行後續甄選。
(三)甄選方式:
1.筆試:設計教案(時間50分鐘),占總成績30%。
2.試教(演示教學):占總成績30%。
(1)試教內容:報到後依序抽籤決定教案與試教內容,並給予一小時準備時間,國中課
程依甄選科別,不分年級,教案格式由本校提供。
(2)演示教學時間:10分鐘(第9分鐘提醒一次,第10分鐘結束。
3.口試:占總成績40%。
(1)口試時間:10分鐘(第9分鐘提醒一次,第10分鐘結束)。
(2)評分項目:包括教育見解(含KIST卓越教學架構與七大品格)、儀容態度、言語表
達、班級經營(教室文化、品格鍛鍊、social emotional learning)、教學理念和
自我介紹。
(3)請應試者務必先至以下網址觀看影片中的「6、8、9」大項: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JPLIq4Iqxu0bUIvNMMHE-RYuEftuKWTh/view
4.上述甄選程序均以Line群組(報到)及Google Meet平台(抽籤、設計教案、試教、口試)方式進行,請應試者特別注意相關流程。
  (四)教案設計說明
1.教案設計範圍:
(1)英語科:第四冊全(南一版)
(2)自然科:第一冊第2-4單元(翰林版)、第四冊第6單元(南一版)、第五冊第1-4
單元(南一版)。
(3)採線上抽籤選到的科目內容單元進行教學設計,單元授課時間以45分鐘為單位行
設計,並挑選其中一個段落為試教時之教案依據,單元設計單請依附件格式填寫相關內容。學生人數可設為每班20人。可特別安排重要的任務或「學習梗」貫穿於教學與學生學習過程中,朝向學習力與品格鍛鍊達成雙重目的(Dual purpose)的方向,設計課程內容於領域課堂中。
2. 評分指標:
(1)可控制性(Manageable):以一堂課(45分鐘)可以流暢完成。(25%)
(2)可評估性(Measurable):有明確、可預估的目標,能與出場券配合。(25%)
(3)有意義性(Meaningful):能結合學習力與品格鍛鍊達成雙重目的(Dualpurpose)的方向,設計課程內容於領域課堂中。(25%)
(4)重視重要的技能(Most Important):能專注於生涯發展的重要技能(特別是國中會
考或學力檢測等測驗標準)。(25%)
(五)成績計算:
1.筆試(30%)、試教(30﹪)、口試(40﹪)合計100﹪,以四捨五入法採計至小數點以下
第2位。
2.成績相同者,以試教成績之順序排列名次。
3.筆試、口試及試教任一項目平均未達80分者則不予錄取。
八、待遇:
每月薪水以月薪計算,享勞健保、勞退福利,及等比例之年終工作獎金。
九、錄取及聘任之注意事項:
(一)依甄選類別總成績平均高低順序擇優錄取,未達錄取標準(80分)者,不予錄取,備取人員依成績高低列冊候用。
(二)錄取方式:依縣府核定代理缺額,備取數名,本次招聘教師在學期中離職或臨時出缺時,則由錄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資格自錄取名單公告之翌日起60日內有效。
(三)放榜日期:各類別甄選日期甄選工作完成後,當日下午5時前公告於新竹縣教育研究發展暨網路中心及本校網站。
(四)聘任:
1.錄取人員聘任後,如發現有違反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及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情事者,依有關法令規定處理。
2.錄取人員報到後,不得於期滿前中途解約離職,以免影響學生課業及校務工作正常運作。
3.錄取人員應依規定辦理報到,並經本校教評會審查通過後聘用(報到時間另行通知)。
十、附則:
(一)甄選日期如遇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必須延期時,公告於本校網站。
(二)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如有偽造不實者,除取消應試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三)錄取應聘者應履行本縣教師聘約準則及本校教師聘約相關規定事項。
(四)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考資格,如於錄取後發現不符或有偽造不實者,撤銷其資格並負法律責任。
(五)代理代課教師服務期間如有不適任情形,本校得就具體事實提報「教師評審委員會」依「教師法」等有關法令辦理之。
(六)經甄試錄取學校聘任後,應繳交公立醫院體檢表(含最近3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如體檢不合格或患有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或其他危害教學之傳染病及未繳交公立醫院合格體檢表者,均予以註銷錄取資格。
(七)本甄選簡章經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實施,若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辦理,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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