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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提撥費率自民國110年1月1日起,每年調升1%

有關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提撥費率自民國110年1月1日起,每年調升1%,由現行12%分3年調整至15%一案,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109年8月28日釐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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