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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立峨眉國民中學報廢財物第二次公開標售公告

新竹縣立峨眉國民中學 報廢財物 第二次公開標售公告
壹、主旨:公告標售本校「108年度奉准報廢之財物」飲水機一台,請踴躍參加投標。
貳、依據: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六十六點第一項第一款。
參、公告事項:
一、本批標售之標的物品名、數量、標售底價及保證金金額如附表。
二、開標日期及地點:訂於108年11月6日上午10:00,在本校圖書室開標。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一個工作天同一時間、地點開標。
三、領取投標文件及投標方式:有意投標者,自公告日起自行至本校
(http://www.omjh.hcc.edu.tw/)最新消息或新竹縣教育研究發展暨網
路中心(http://www.hcc.edu.tw/)學校公告下載投標須知、投標單、標封、標售清單等文件使用;並依照投標須知填寫,於108年11月5日下午17:00前郵遞送達或親送本校總務處(31541新竹縣峨眉鄉峨眉村峨眉街54號) 投標。
四、本批標售標的物以現場實物為主,投標人得於開標前(辦公時間內)洽本校安排參觀。
五、投標人得標後應於108 年11月8日以前繳交全部價款。如因故延後開標,上述應繳價期限亦隨延後開標日數順延之。
六、本得標人繳清全部價款後3日內,由本校按現狀交付標的物。(得標者自行到本校拆卸及運載標的物,本校不負責拆卸及運送)
七、其他事項詳見投標須知。
八、本公告刊登事項如有錯誤,以本校網路公告為準。


附表
本批標售之標的物品名、數量、標售底價及保證金金額
案 號 1081021
項次 品 名 數 量 備 註
1 飲水機 1台
標售底價(元) 5000
保証金額(元) 0 免收
註1:以上廢品存放地點如標售清單所列。
註2:得標廠商應自行估算搬運費用,且不得毀損建築物及設備或樓梯等,並應維護該場
地之清潔及安全。
註3:上述數量如有增減,依實際點交物品為準,並依該得標變賣金額計價之。
註4:上述報廢之廢品,無原使用之效用、功能,得標人對之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
得標廠商於處理該標的物時,相關標示本校財務標示名稱應清除或銷毀,不得再利
用本校名稱權屬。
註5:得標廠商於變賣物品拆除後之環保廢棄物應委託合格廠商處理,不得任意丟棄,若
經查屬實依法追究其責任及相關清理費用。
註6:上述報廢之廢品名稱,依本校說明為準,得標人對之不得主張非其品項藉故不予點
交或搬離。
註7:本案標售標的物之效用,按現狀辦理交付;於拍賣至得標後運離期間,本校無法確
保原狀無毀損(如風災或雨災等事故),得標人對之不得主張查看期無毀損,藉故不
予點交或搬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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